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日前向媒体通报,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、统计局、监察部近日联合完成了2008年度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工作。天津陈塘热电厂、湖北鄂州电厂、四川泸州川南电厂、贵州鸭溪电厂和甘肃靖远二电厂5家电厂存在突出问题,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陶德田指出,2008年度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取得了成效,但仍有企业在脱硫设施运行等方面还存在问题。突出的是:天津陈塘热电厂、湖北鄂州电厂、四川泸州川南电厂、贵州鸭溪电厂和甘肃靖远二电厂5家电厂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或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假。
根据有关规定,决定:对天津陈塘热电厂、湖北鄂州电厂、四川泸州川南电厂、贵州鸭溪电厂和甘肃靖远二电厂5家电厂,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。(宜生网整理编辑)
编辑: 景奕萱 |